据报道,2018年12月21日下午,郑州巩义自己修建的洞穴在整修期间倒塌,三人被捕。有关部门在紧急救援后登记并获救了8人,但都死了。
关于事故原因和最终损失没有任何结论,但如果事故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那么它应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呢?
一,关于刑事责任
滑坡那些工人的洞穴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是造成8人死亡的严重伤害事故负责人在生产工作中受伤,根据中国刑法第134条和第135条的规定,结果,他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期。如果负责人有强烈意愿强迫施工人员违反规定,他将被迫非法操作事故,并且查询的处罚时间超过五年。(最多15年监禁)如果您有投降,积极救援和积极理解的赔偿,您可能会被判处轻度处罚。呵呵。
其次,它涉及民事责任。
由于事故发生在溶洞改造,非合同责任的法律和中国的人身伤害,必须有雇佣关系的司法解释的过程中有明确规定这样的争议,有必要在两种情况之间的区别有。
首先,作为雇主的所有者将直接招募建筑工人来解决洞穴的改造,但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者负责赔偿。如果建筑工人有缺陷,他应负责赔偿疏忽。
接下来,业主找到承包商,承包商组织工人进行炉子的翻新工作。工人由承包商直接管理,并从承包商处获得补偿。承包商将工作结果传递给业主和接收付款的好处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知道承包商没有相应的资格或没有安全生产的条件如果与承包商进行赔偿,则有必要承担共同责任。
此外,据报道,被第一次山体滑坡困住的两人被山洞外的七人救出。民法的一般原则(管理没有正当理由),两名被救的人都被赔偿了七人的死亡。
无法接收的家庭仍然是事故损坏的赔偿,判例法是困难的,也可以寻求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另外,你可以要求给公众一部分的辅助。
这是对岩溶塌陷事故作者的法律分析,事故处理所特有的确切结果将由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作者:许昕
单位:河南诚律师事务所